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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顺公益基金会志愿者管理制度
  • 福顺义工名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响应慈善发的号召,促进中国慈善事业共同发展,加强对深圳市福顺公益基金会志愿者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志愿者(Volunteer,也称志愿人员、义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参与本基金会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无偿为本基金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二章  加入与退出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具备为本基金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提供志愿服务所必需的技能和时间。

  第四条 本基金会常年招募志愿者,并根据工作需要制定长期性志愿者招募计划和短期性志愿者招募计划。招募长期性志愿者应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所需条件;短期性志愿者的招募由各部门根据项目基金活动需要,提出志愿者招募计划,或者直接推荐志愿者人选。有关志愿者的招募由项目部门统一负责,报秘书长办公室审批。

  第五条 志愿者可根据本基金会网站公布的服务需求信息,下载或向本基金会索取申请表格,填报并寄送本基金会,或者通过电子信箱递交加入申请表。

  第六条 申请者经本基金会批准确认,填写相关表格后即为本基金会志愿者。

  第七 志愿者若遇特殊情况中止服务,须向本基金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 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本基金会提供的与服务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三)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五)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七)可申请取消志愿者身份。

  第九条 义务

  (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志愿服务,不计报酬;

  (二)遵守本基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按照本基金会管理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服务活动;

  (三)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四)自觉维护本基金会志愿者的形象;

  (五)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章 志愿服务

  第十条 志愿者服务领域:符合本基金会宗旨和本基金会所开展的各类公益项目、活动;促进中外民间交往的活动;与和平、发展相关的其他公益活动。

  第十一条 志愿者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翻译、文秘、档案、法律服务、财务服务、项目活动、礼仪接待、导游服务、后勤保障及本基金会其他工作的需要。

 

第五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二条 组织机构   

  (一)本基金会负责志愿者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  

  (二)本基金会负责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宣传动员、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制度。  

  第十三条 日常管理

  (一)凡申请成为本基金会志愿者,须填写《深圳市福顺公益基金会志愿人员申请表》(后附个人简历),经志愿者录用部门审核后,报秘书长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本基金会与申请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开始计算志愿服务期限。

  以集体形式为本基金会大型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临时志愿者,以集体名义与本基金会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在协议后附上志愿者名单,并由志愿者本人签字认同志愿服务协议内容。本基金会为志愿者统一标识。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时,要统一佩戴本基金会志愿者标识。

  (二)志愿者需接受相关志愿服务培训。由基金会项目部门负责组织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或由本基金会指派专业的第三方志愿者培训机构对志愿者进行培训。

  (三)志愿者由基金会项目部门统一管理。管理内容包括:指导志愿者按照基金会的有关规定和志愿服务协议开展工作,检查志愿者工作,评估其志愿服务质量,项目部门负责统一建立和管理志愿者信息库。

  (四)项目部门如发现志愿者违反志愿服务协议的情况,可提前解除协议,报秘书长办公室批准后由项目部门办理。

  (五)基金会对在开展活动中提供良好服务、表现出色的志愿者,采取以下鼓励措施:

  1.将志愿者的表现和工作成绩反馈给其所在的单位或社区,或在本基金会自办刊物、网站进行宣传、推介;

  2.向相关协会组织推荐,参与有关奖项的评比;

  3.基金会作为公益性组织,可作为在校学生实习基地,并为志愿者做出实习鉴定;

  4.志愿者若申请基金会项目资助,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5.根据本制度上述原则,基金会招募的长期性或短期性志愿者,均为基金会提供无偿志愿服务。但基金会亦或根据具体项目基金活动情况对服务于相应活动的长期性或短期性志愿者象征性地提供小额志愿服务补贴,相应费用从项目基金活动费用中列支。

  (六)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志愿者,基金会将注销其志愿者资格: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2.违反基金会相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

  3.向基金会申请自愿退出的。

  (七)志愿者服务期满,志愿服务协议自动解除。若志愿者愿意继续提供志愿服务,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项目部门对其志愿服务进行评估,提出是否续签协议的意见,经秘书长办公室审批后,交项目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四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深圳市福顺公益基金会。

 

义工编号 姓名 组别 加入日期
0100337362 李清华 红岭高中 2015-11-21
0099131754 许锡安 市义工联 2016-11-23
0100338733 姜文祺 红岭高中 2016-12-05
2490533 张雨涵 福顺义工 2017-11-09
1802510 应燕华 罗湖区义工联 2017-11-10
1001200168 王彬安 市义工联 2018-09-01
0000252722 胡涛 深圳市党员志愿者服务总队 2018-09-03
2362615 李东柏 华富街道办 2018-09-28
1200065358 仇煌凯 翠园中学翠玉义工队 2018-09-30
1200061147 郭珊 罗湖区义工联 2018-10-09
1200061311 李林溪 罗湖区义工联 2018-10-09
0099142962 陈惠璇 玉龙学校 2019-09-18
2000075673 吴庭玉 玉龙学校 2019-09-18
2378462 彭雯熙 玉龙学校 2019-09-20
0000379715 叶芊妤 南外高新 2019-09-26
0000339335 郭昊东 南外高新 2019-09-27
0310013196 徐悦漩 南外高新 2019-09-30
0310013129 陈歆妍 南外高新 2019-10-01
0300064339 张佳宁 南外高新 2019-10-05
2435163 付雪辉 深圳登协深坛户外义工队 2019-10-10
2474489 马鹏非 罗湖区义工联 2019-10-23
2408396 赵子其 南湾街道义工队 2019-10-30
2491319 曹小林 莲花街道景田 2019-10-30
2490606 覃雄昌 莲花街道景田 2019-10-30
2490515 李安玉 莲花街道景田 2019-10-30
2491208 马茜 福田区义工联 2019-10-30
2490887 陈霈东 市义工联 2019-10-31
2491104 王浩然 南山区义工联 2019-10-31
1927024 王芬兰 福田区义工联 2019-10-31
2490614 李尉丞 莲花街道景田 2019-10-31
2491978 陈培元 莲花街道景田 2019-10-31
2491743 李宁竞 莲花街道景田 2019-10-31
2494597 田定康 莲花街道景田 2019-11-01
2498189 马广建 罗湖区义工联 2019-11-03
2490522 张喜平 福顺义工 2022-05-31
2490523 查金金 福顺义工 2022-05-31
2490524 丁陆心 福顺义工 2022-05-31
2490526 谬林俸 福顺义工 2022-05-31
2490527 王秀莲 福顺义工 2022-05-31
2490528 刁洋洋 福顺义工 2022-05-31
2490529 陈文静 福顺义工 2022-05-31
2490530 周小兰 福顺义工 2022-05-31
2490525 许小琴 福顺义工 2022-05-31
2490532 马家银 福顺义工 2022-05-31
2490533 朱云云 福顺义工 2022-05-31
2490534 袁可阳 福顺义工 2022-05-31
2490535 陈汐 福顺义工 2022-05-31
2490536 陈美論 福顺义工 2022-05-31
2490531 刘思彤 福顺义工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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